在進行室內裝修前,「是否需要申請室內裝修許可證」是許多屋主與業者常忽略的重要環節。
依據法規規定,特定裝修行為必須申請許可後才能施工,否則將面臨罰鍰甚至強制拆除的風險。
一、室內裝修許可證法規依據
依建築法第七十七條之二第四項規定:
供公眾使用建築物及經內政部認定有必要之非供公眾使用建築物,其室內裝修應依本辦法之規定辦理。
所稱室內裝修,指除壁紙、壁布、窗簾、家具、活動隔屏、地氈等之黏貼及擺設外之下列行為:
一、固著於建築物構造體之天花板裝修。
二、內部牆面裝修。
三、高度超過地板面以上一點二公尺固定之隔屏或兼作櫥櫃使用之隔屏裝修。
四、分間牆變更。
(引用:內政部國土署-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
二、什麼情況需要申請室內裝修許可證?
以下常見裝修情況皆需依法申請:
- 變更格局:拆除或新設隔間牆。
- 增加浴廁:增加衛浴或調整位置。
- 固定式櫃體或隔屏:超過120公分之固定櫃體或固定隔屏。
- 天花板裝修:施作木作或輕鋼架天花板。
- 地面整平:以泥作進行墊高或整平。
- 商業空間或集合住宅:超過一定面積之集合住宅(公寓、大樓)或商用空間。
- 消防或安全變更:影響防火區劃或逃生避難設備。

圖片出處:臺北市政府公告
三、室內裝修許可證申請流程
- 委託合格業者:需具備「室內裝修業登記證」。
- 設計圖說:準備完整室內裝修設計圖。
- 掛號申請:向當地建管處申請施工許可證。
- 施工:取得許可後方可進行工程。
- 竣工查驗:完工後申請室內裝修合格證明。

圖片出處:臺北市政府公告
四、未申請的罰則
未依法申請即施工,將面臨新台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並限期改善;若逾期未改善,將可能遭強制拆除。
室內裝修不只是設計與施工,更涉及法規與安全。
開工前確認是否需要申請許可證,不僅能避免罰則,也能確保工程品質與居住安全。